兰州城市学院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
一、学院概况
兰州城市学院是在1958年建校的原兰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基础上,于2006年2月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本科层次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。
学院现有占地面积700.6亩,有三个校区,校舍建筑面积32.8万平方米,固定资产总值3.1亿元,教学仪器设备值5250万元,图书馆藏书63.8万册,电子图书15.3万册,各类中外文期刊2000余种。现有教职工1068人,专任教师658人,其中有教授、副教授282人,博士37人,硕士361人。学院现设5个二级学院、9个教学系、10个研究院、所,并设有甘肃省城市发展研究院、甘肃省小学校长培训中心、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等省级研究培训机构。有各类本专科专业50个,全日制在校学生11360人,专业设置涵盖人文科学、理学、社会科学、管理学和工学等学科门类;有物理、化学、计算机、体育、教育技术以及焊接工艺、数控加工中心、汽车故障诊断与检测中心等综合实验室及实训中心25个。
学院以服务于全省的城镇化建设和职业技术教育、基础教育为办学宗旨,以“突出和发展城市服务功能,发展和优化师范教育特色,注重和强化应用技能培养”为办学指导思想。立足兰州,面向全省,为甘肃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建设培养本科层次的应用型人才。学院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,优良的办学条件,浓郁的学术氛围,是社会有志青年学习成才的理想选择。 湖南高考网
二、艺术设计专业介绍
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、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,具有宽厚的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,掌握环境与建筑艺术有关空间、设施和规划设计的基础理论和技术;熟悉与本专业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;了解本专业的最新成就、发展趋向。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、较强的设计和实施方案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。能在艺术设计教育、研究、设计、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、研究、教学、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专业人才。
层次:本科 授予学位:理学学士
学制:四年 专业类别:艺术类
主要课程:素描、色彩、平面构成、立体构成、色彩构成、设计美学、效果图技法、室内陈设设计、居住室内设计、展示设计、电脑辅助设计、英语、摄影、艺术采风、艺术考察等课程艺术设计理论等。
三、报考须知
(一)报考条件
1、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。
2、无色盲、色弱,身体健康。
3、热爱艺术事业,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。
(二)报名、考试时间、地点及注意事项
1、报名时间:2008年2月29日—3月1日。
2、考试时间:3月2日。
3、报名、考试地点: 长沙市经济开发区(星沙)特立路9号(长沙师范专科学校)
4、考生报名时携带所湖南省发放的200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(或报考证,资格认定表等)和身份证原件。
3、身份证复印件及照片考生根据当地考点报名的需求情况准备。
4、报名考试费按照有关文件执行。
(三)专业考试:
1、考试科目:素描,色彩。
2、考试时,考生务必持身份证、我校所发准考证及当地招办所发艺术类准考证三证入场,并自备画具。
3、4月15日后,专业课合格的考生寄发专业课合格证。
4、专业课合格证的发放原则是按招生计划总数的4-5倍比例发放,持有我校颁发的专业课合格证的同学才能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。
(四)录取
1、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、体检合格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当地相应的艺术类本科控制分数线。
2、我校专业课成绩合格,当地省份联考成绩根据各省招生部门要求而定。
3、计分方法:专业成绩满分为200分(素描100分,色彩100分)。专业成绩以我校组织的考试成绩计分。
4、招生计划:各省招生计划根据报名人数按照一定比例投放。
5、录取原则:在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控制线的基础上,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。
(五)入学及复查
1、新生开学时凭准考证、身份证和录取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。
2、新生入学两个月内,我校将组织专业测试,进行复查,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、不具备入学资格标准和弄虚作假的,将取消其入学资格。 教育互联
四、收费:学费6000元/学年。 教育互联
五、联系方式
学校地址:兰州市安宁区街坊路11号
联系单位:兰州城市学院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
邮 编:730070
咨询电话:0931-7601082 传真:0931-7601089
E-mail: zsjyb@lztc.edu.cn
网址:http://www.lzcu.edu.cn 湖南阳光高考公益平台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湖南名校试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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